「西安工地扬尘监测仪」「环境扬尘检测仪」
天津拉响橙色警报
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橙色预警,从2016年12月29日20时起启动II级应急响应,请各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采取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Ⅱ级响应强制性措施
(1)重点排污工业企业中除已达到燃气排放标准的燃煤设施外,其余燃煤设施全部采取限产、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各削减30%或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2)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70%以下,不能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
(3)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5)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6)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每日大水量冲洗3至4次,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7)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8)中心城区道路(含外环线)全天实行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限行管理(承担民生保障及急救、抢险等任务的除外)。
Ⅱ级响应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倡导工厂、工地等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同时,来看一下环境保护部昨日发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
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预计自2016年12月29日至1月5日前后,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京津冀中南部、山东西部和河南北部等地区将发生一次持续4天以上的重污染天气过程。受后续气象条件的不确定性影响,本次重污染天气过程的准确结束时间有待进一步判断。环境保护部将密切关注空气质量趋势,加密会商,及时提出应对建议。
向5省市政府通报预报结果
环境保护部已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人民政府通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提示各地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信息,并有序调整预警级别,切实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派出10个督查组
环境保护部将派出10个督查组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严厉打击企业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散小乱污”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绿色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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