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浓度粉尘伤害工人身体健康
有七类粉尘具有爆炸性,包括金属粉尘(如镁粉、铝粉);煤尘、粮食(如小麦、淀粉);饲料(如血粉、鱼粉);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林产品(如纸粉、木粉);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某些厂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特别是一些有机物加工中产生的粉尘,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会发生爆炸燃烧事故。
工人在高浓度粉尘环境下工作,轻者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重者可引起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也就是尘肺病,主要表现为咳嗽、胸痛、呼吸困难等;有的粉尘还可致癌,比如石棉粉尘。据统计,我市所有职业病中,尘肺病占80%以上,产生高浓度粉尘的行业主要有金矿、煤矿、采石厂、金属制品加工业、木材加工业等。
超低排放将在未来成为水泥行业的“标配”
2004年出台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水泥行业颗粒物排放标准为100mg/m³,二氧化硫排放标准为400mg/m³,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为800mg/m³。值得注意的是,彼时的排放限值只是一个排放标准,并没有对特别地区制定排放标准。
但是,2013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已开始收紧为400mg/Nm³(重点地区320/Nm³),二氧化硫排放标准200mg/Nm³(重点地区100mg/Nm³)粉尘排放30mg/Nm³(重点地区20mg/Nm³)如此宽泛的标准。此时才出现了重点区域的控制,也就是特别排放值。
至2018年年初,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对2018年10月底前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浓度颗粒物≤10mg/Nm³、二氧化硫≤35mg/Nm³、氮氧化物≤50mg/Nm³)的水泥企业,2019年1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豁免其不再实施错峰生产。
此方案真正一石激起千层浪,紧随其后全国其他省市相继出台政策,以超洁净排放为准则衡量水泥企业是否享受错峰豁免权,此时超洁净排放聚焦了全行业的目光。从水泥行业污染物排放指标的逐步升级过程来看,地方实施的超洁净排放,可以被认为是地方版的“特别排放值”。
水泥行业排放限值的实践意义
环保压力的不断加大,水泥企业开始正视自身环保问题。环境执法日趋严厉加上环保数据在线监控使得水泥企业环境违法成本越来越高,迫使水泥企业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另外,水泥行业的竞争其实也是环保的竞争,环保型水泥工厂更能获得民众的认同,也更符合政府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亦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
另一方面,2016年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以下简称34号文)中指出要淘汰落后产能。要压减过剩产能,并且提到污染物排放达不到要求或超总量排污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能耗超限额的,应在6个月内整改达标;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经申请可延长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逾期仍不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
现今,环保治理已经被明确作为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手段。另外,上文也提到现如今,超洁净排放限值已然成为衡量水泥企业是否享受错峰豁免权的准则。以此,越来越多的水泥企业开始投入到这项环保事业。